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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送政策到校 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

发文单位: 发文时间:2017-10-27

  10月19日,云南省财政厅总会计师强清泉、采购管理处处长陈彪、副处长董兆平、副处级调研员李红军一行四人专程来到学校,与学校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宣讲新出台的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新政策。

    近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放管服”有关要求,更好地支持和服务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教学科工作,特别是为云南大学“双一流”建设提供更有效的政策支持,财政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省政府批准,新出台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了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限额标准,支持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灵活选择高效便捷的电子交易平台和交易场所实施采购,指导省属高校、科研院所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优化采购管理服务流程,提高采购工作效率。

在财政厅印发新出台文件的第一时间,财政厅总会计师强清泉带领采购管理处陈彪处长、董兆平副处长、李红军副处级调研员一行四人专程来到云南大学,就贯彻执行新出台的《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用好用活国家和省政府有关采购政策,做好学校采购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详尽的宣传、讲解和指导,认真解答了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对云南大学在“双一流”建设中更好地做好采购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采购政策宣讲和交流会由云南大学周学斌副校长主持。学校实验室与设管理处、资产管理处、财务管理处、监察处、审计处、法律事务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合作发展处、信息技术中心、图书馆、科技处、教务处、投管公司、学科办、基础建设处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学校各重点实验室、各学院、各研究院分管资产管理的领导或资产管理员四十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财务管理处、监察处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就进一步做好采购管理服务工作谈了意见和建议。周学斌代表学校表达了对财政厅深入调研,深入学校,以切实的政策举措支持学校“双一流”建设的优良作风,以及对云南大学各方面工作长期关心、支持和帮助的敬意和感谢。

周学斌要求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学习研究国家、省和财政厅出台的采购政策和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用好、用足、用活政策,尽快完善和优化学校采购管理服务办法及工作流程,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以优良的作风、高效快捷的管理服务教学科研单位,服务师生,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做贡献。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供稿